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州市创新基金重点创新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2年03月16日 园区公告
    来源: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日期:2012-03-12 【字体: 】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穗科信字〔2012〕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增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符合国家要求的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形成初创期创新项目——成长期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完整的创新基金支持体系,争取更多的项目获得国家项目的支持,促进企业快速成长,现将2012年度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创新培育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重点创新培育项目,是广州市创新基金新设的项目类别,旨在围绕相关产业或行业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重点创新培育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市财政资助金额60万元,区县财政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配套支持,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
  二、项目申报条件
  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见科技部创新基金网(www.innofund.gov.cn)。各申报企业务必认真阅读和领会,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予受理。重点创新培育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2011年末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持续运营时间;2009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600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
  (二)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2009-2011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即2011年营业收入比2008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00%);2011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01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三)企业须承担过市级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四)优先支持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程序
  1、在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gzsi.gov.cn/)中注册,已经注册的单位则需在“单位信息管理”模块中填写或完善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等信息;
  2、在“单位信用管理”模块提交单位近三年内(2009—2011年)所有已立项在研的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进展情况等信息(省市立项项目信息已提前导入,请注意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并进行修改);
  3、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有关证明文件(转换成PDF文件),包括:
  (1)通过“单位信用管理”模块生成的“单位注册信息表”,经申报单位审核无误后,须经单位法人签字和单位财务盖章;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2011年四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4)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6)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7)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4、各区、县级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项目组织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和汇总,汇总表格式参照《市创新基金项目受理汇总表》(附件1)。
  5、各区、县级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市科信局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前将辖区内申报的项目送到指定受理地点。上报的材料包括:
  (1)系统提交与扫描件上传:在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发送申报书并上传经扫描的附件材料;
  (2)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在首页标注)和两份复印件,附件材料必须与上传到系统的扫描件一致。
  (3)《市创新基金项目受理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和地点
  市科信局受理各区、县级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的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17时整;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具体截止时间请留意本区、县级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转发的通知。市科信局不受理未经区、县级市或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项目。受理地点: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
  联系地址:广州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2室
  联 系 人:梁楚然     胡天驰
  联系电话:83491558   83491559
  传    真:83491559
  E--mail:   gzcxjj@gzst.net.cn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的执行期统一为:2012年5月-2014年4月;
  (二)已有在研国家、省、市级创新基金项目的承担单位,不得再申报。
  
  附件:市创新基金项目受理汇总表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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