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科技园重点支持以下技术领域的在孵企业入园:
(一) | 生物与新医药; |
(二) | 电子信息; |
(三) | 新材料; |
(四) | 航空航天; |
(五) | 新能源与节能; |
(六) | 资源与环境 |
(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八) | 高技术服务。 |
申请入驻中山大学科技园的在孵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 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
(二) | 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科技园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
(三) | 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
(四) | 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
(五) | 单一在孵企业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特殊领域的单一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 |
中山大学科技园除引进在孵企业外,以下类型企业(项目)可优先推荐入园:
(一) |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万人计划”)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专家创办的企业; |
(二) | 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
(三) | 已获得融资的企业(A轮及以上); |
(四) | 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例如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新三板挂牌、新四板挂牌、境内发行上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境外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等途径成功上市的企业; |
(五) | 广州市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等创办的企业; |
(六) | 科技小巨人企业; |
(七) | 海珠区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海珠区重点企业; |
(八) | 持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 |
(九) | 中山大学众创空间孵化的毕业企业; |
(十) | 其他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产学研合作项目。 |
符合入园条件的团队或创业企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沟通后,提交商业计划书、企业或个人相关资质/荣誉证书/知识产权扫描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通知拟入园企业办理合同签订及入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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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84115999 |
联系地址 | 中山大学科技园A座15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