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件 穗科信字〔2012〕71号
广州高新区科信局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信局:
现将《关于组织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2〕20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为做好我市企业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申请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请见《通知》有关规定。
二、受理时间安排
根据省高企认定机构时间安排,2012年我市共集中受理认定申请两批。
第一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第一批不受理3月20日以后注册的企业申请);企业在“高企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
第二批:企业在“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第二批不受理7月20日以后注册的企业申请);企业在“高企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窗口受理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申请企业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一)企业注册登记。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高企工作网”上注册,注册后需向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区、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广州高新区及各科技园管委会,下同)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各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后汇总,分别于3月25日前(第一批)和7月25日前(第二批)报市科技局高新处(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市科技局根据汇总材料进行企业资料审核,无误后激活企业账号。
(二)企业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上传附件,完成网上提交,打印申请书,与附件装订成册。
(三)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受理材料并进行实地核实后集中报送。企业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地区主管部门,由各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出具考察意见(现场考察意见表见附件3)。各科技主管部门在受理截止时间前分批将企业申请材料(胶装)一式三份和汇总表(见附件4),交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二层楼C1房,联系人:张军伟、杨富强,电话:38029239、38029263,E-mail地址:gzhtea@188.com)。受理窗口不接受单个企业的直接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企业的工作指导,提醒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并要对申请企业和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核实和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申报企业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二)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向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者市科技局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5)。
附件:1.关于组织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2〕209号)
2.企业注册信息汇总表
3.企业现场考察表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
5.广州市各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