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广州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13日 园区公告

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企认定办)的相关通知,我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组织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市企业组织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2016年高企认定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政务平台)高企申报模块常年开放,企业可自由选择时间填写高企申报信息。

2016年高企评审工作初定3批次,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推荐及报送材料至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22日、8月23日和10月17日。企业向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企业在申报时无需选择批次,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和考察情况确定推荐和报送时间。

企业的注册程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填报注意事项、申请材料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6〕1113 号)的要求办理,其中材料及现场核查、形式审查按本通知的要求办理。

二、材料及现场核查

各区科技部门须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标准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核查企业申报材料,并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在高新区的企业,请高新区的科技部门协助地区科技部门做好企业情况核实工作),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沟通补充完善网上和纸质申报材料,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附件2)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主管部门综合评价表”(附件3),将附件2上传至政务平台对应模块并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提交。同时,填写好申报汇总表,连同企业纸质材料及附件2、附件3一起集中推荐报送。

三、形式审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材料集中报送至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窗口后,市高新技术企业受理窗口受理材料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将由市科技创新委向省高企认定办推荐报送。

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天河东路242号202房,联系人:聂小莉,梁鹏 电话:38029263,E-mail 地址:gzhtea@188.com)。受理窗口不接受企业的直接申报。

四、其他

申报企业不要轻信各种社会中介的许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高企资格。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各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广州市科技创新委高新处,及省高企认定办(市区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

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6〕1113 号).pdf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doc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主管部门综合评价表.doc

4 市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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