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各高校、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3〕5号)规定,今年我省继续遴选资助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现就开展2014年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和申报项目条件
项目申请人和申报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毕业后三年内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
2、申请人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作为经营者从事个体经营。
3、申请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办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
4、申请人未获本办法规定的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产业导向,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吸纳就业人数较多、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效益良好。
2、已按规定在广东省内办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依法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3、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条件。
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5、未获本办法规定的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二、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
(三)申请人(属团队创业的包括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简历。
(四)申请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毕业学年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复印件。
(五)企业、民办非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申请人出资证明复印件。
(六)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
申请人可自行提供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其中,第(一)、(二)、(三)项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第(四)、(五)项须同时将证照及证明原件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对。
三、申报程序
(一)在省级注册登记部门注册登记的申请人。申请人于9月30日前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2、本通知“二、申报材料”所要求的材料。
(二)在地市级以下(含地市级)注册登记部门注册登记的申请人。
1、资料提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14年9月22日前向项目注册登记地所在县(市、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毕业学年在校高校大学生可向高校就业指导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统一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报送。
各县(市、区)和高校材料应于9月26日前报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审核推荐。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区(含辖区内高校)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并于9月30日前将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函、符合条件创业项目的申报材料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汇总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评审程序
(一)项目评审。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对项目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根据需要举行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评审要素包括申报项目的经营业务、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组织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承受力、带动就业等情况(附件4)。
(二)确定拟资助名单。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拟资助优秀创业项目名单和资助金额。
(三)项目名单公示。对拟资助优秀创业项目名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资助优秀创业项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分别拨付5-20万元资助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省级资助申报评审工作,是扶持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的重要内容,关系创业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征集、及时审核推荐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并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资助资金,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资助资金应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受资助对象从接受资助起三年内,按年度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资助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创业项目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联 系 人:张 琦,黄维力
联系电话:020-83177824,8333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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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505房
(邮编:51003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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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内申报企业请于2014年9月19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中大科技园A座1501室,咨询电话:020-84115822,联系人:刘小姐。
广州中山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