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增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附件1,国科企金便字[2011]51号)和广东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创新基金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粤科创管[2011]4号)精神及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市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市创新基金项目分为一般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两类。一般创新项目的申报企业,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又分为初创期企业(企业工商注册时间为2008年7月1日及以后)和成长期企业(企业工商注册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及以前);重点创新项目对承担过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重点支持。项目申报其它条件详见《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附件3)和《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附件4),各单位可在国家创新基金网(www.innofund.gov.cn)或广州市科信网(www.gzsi.gov.cn)上查阅。
二、项目申报程序、时间和地点
创新基金已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企业须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程序
1.系统注册
(1)进入创新基金工作网,进行新用户注册,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选择“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下载、打印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签名,企业加盖公章;
(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原件)、企业注册信息表(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登记证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等复印件(A4纸尺寸,一式3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原件一起送交以下认证服务机构进行注册认证:重点、成长期企业送到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初创期企业送到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4)认证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如注册信息有变化,需再报认证服务机构重新确认并激活。
2.项目申报
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资料,同时按申报项目相关技术领域的具体要求(详见《指南》)提供相关附件或说明,并将附件扫描在系统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5)。
3.项目初审、汇总
各区、县级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项目组织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和汇总,汇总表格式参照《市创新基金项目受理汇总表》(附件6)。
4.上报
各区、县级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市科信局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前将辖区内申报的项目送到指定受理地点。上报的材料包括:
(1)系统提交与扫描件上传: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发送申报书并上传经扫描的附件材料;
(2)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不要装订,用强力夹子稳妥夹好。纸质材料交送一式三套,其中一套原件(在首页标注)和两套复印件,三套材料内容排序要一致。项目申报书必须是正式版,附件材料必须与上传到系统的扫描件一致。
(3)《市创新基金项目受理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二)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和地点
市科信局受理各区、县级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的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17时整;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具体截止时间请留意本区、县级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转发的通知。市科信局不受理未经区、县级市或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项目。
1.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指定受理服务机构: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
联系地址:广州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2室
联 系 人:霍永璋、胡天驰
联系电话:83491558、83491559
传 真:83491559
E--mail: gzcxjj@gzst.net.cn
2.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指定受理服务机构:
广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40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20
联 系 人:韩静芳、许立春
联系电话:87570334、85514199
传 真:85513896
E--mail: xulc@ghtic.org.cn
三、注意事项
1.今年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各推荐单位没有限制推荐名额,通过评审并经市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将获得推荐国家立项的机会,欢迎广大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踊跃申报。
2.2010年度已获得市创新基金立项但未获得国家立项的项目,可以再次推荐,但必须重新注册和申报。2010年市立项支持的资金作为项目新增投资,视同为2012年市创新基金支持资金。2011年度已申报市创新基金但未获立项的项目,可以重新注册和申报。
3.2012年度创新项目将采用国家和省共同评审的方式,即专家通过网络进行评审,项目申报材料中附件未扫描上传或所缺部分,均将视为企业无法提供。请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材料质量,认真核对、扫描上传附件,把握申报机会。
附件:1、关于开展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12年度创新基金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4、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5、2012年共同评审项目申报资料附件要求
6、市创新基金项目受理汇总表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