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发布2011年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1年01月19日 园区公告

                                                越科字〔2011〕1号

区属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动创新型城区建设,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我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发挥科技对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支撑和服务作用,现发布2011年越秀区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同时开展项目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越秀区科技计划支持重点
  (一)强化自主创新,以解决制约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优先支持电子、软件和信息服务、物联网、数字家庭、生物医药、节能和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发展低碳经济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培育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突出解决制约我区民生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优先支持环境保护治理(大气治理、污水处理等)、智能交通、食品安全、新药开发、重大疾病诊断治疗等研究开发项目。
  (三)强化产学研用结合,以市场应用为导向,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在越秀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的经营、税收主体须在越秀区。申报单位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二)已承担2项在研的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未承担在研区科技计划项目的,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申报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或参加单位以前所参与承担的区科技计划项目中,不按规定结题验收或经批准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6个月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请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2011年度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登陆“越秀区科技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对网上申报材料与报送纸质材料不符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五)本通知及附件同时在越秀区科技信息网(www.yxst.gov.cn)和越秀区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三、申报程序和受理时间、地点
    (一)项目申报单位将全套材料报上级主管单位,无明确主管单位的直接报区科信局。申报材料需印章、签名齐全(申报单位、主管单位公章全部要求原件)。
    (二)各主管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加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交《2011年度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集中送至区科信局。
    ( 三)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8日下午5时,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要求结实平整。
    (四)项目申报受理地点:越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高新技术科(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商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 周涛      郭阳花
      联系电话:37623580    37623599

附件:1.科技攻关与成果推广计划申报指南.doc

         2.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配套资金申报指南.doc
         3.市级以上优秀原创创意作品配套奖励申报指南.doc
         4.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doc

         5.主管部门2011年度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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