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穗科函字【2009】387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申报
指南》(2009年)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州市首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现将《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申报指南》(2009年)(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受理点。
《申报指南》及附件已在广州科技网上发布(www.gzkj.gov.cn),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附件:1. 《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申报指南》(2009年)
2. 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申请书
3. 申报产品2007-2008年主要销售情况表
4. 组织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申报指南(2009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和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的精神,调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按照《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穗科函字[2009]313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州市首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
本次认定工作由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小组组织。市自主创新产品经专家评审和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小组复审后,在广州科技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颁发“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证书”,同时编入《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并优先列入《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享受广州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的各种优惠政策。
一、申报条件
1. 凡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认定;
2. 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
3. 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利状况明确、稳定。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通过3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取得产品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4. 产品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先进或以上水平;
5. 产品性能稳定并已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对于首次或首批生产的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的新产品,不受销售收入的限制;
6. 产品生产技术成熟,质量可靠。已有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产品执行标准,并通过有资质的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产品的,必须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7. 产品具有自主品牌;
8. 产品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替代进口。
二、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和申报产品2007、2008年度主要销售情况一览表(网上填报后打印书面材料,见广州科技网www.gzkj.gov.cn)。(点击进入申报系统)
(二)附件材料
1. 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中外合资企业应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股权结构情况;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3. 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和销售情况证明;
4. 产品知识产权权利状况和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5. 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
6. 市级或以上科技行政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证明材料;
7. 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8. 产品标准证明;
9. 辅助材料(申报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选择提交),包括:由具备资质的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有环境污染项目的,需提交产品投产后实测的环保达标证明;属专利技术的产品需附专利证书(如核心技术专利为使用新型的,需附专利检索报告);获奖产品、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产品、著名商标产品等相关证明;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和销售情况证明;出口产品须提交出口证明;属节能/节水认证范围的产品,应通过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并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公示;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产品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有效证明等。
(三)装订要求
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按照“申报书”、申报产品2007-2008年度主要销售情况一览表、申报材料附件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
三、申报程序、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程序
1.项目的申报流程具体事项请到广州科技网网站(http://www.gzkj.gov.cn/)上查阅,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市自主创新产品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2009年度市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结合的形式,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广州科技网网站(http://www.gzkj.gov.cn/)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项目申报书;
2. 各申报单位将申报纸质资料一式5份按属地原则报送区(县级市)科技局;
3.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按照市自主创新产品的申请条件对申请认定的产品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市科技局;同时报送汇总表(见附件4);
4. 市科技局按照市自主创新产品指南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束后由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小组委托中介机构组织评审;
5.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5日下午5点,超过此时间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二)受理时间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汇总纸质材料于2009年8月25日至31日报广州市科技局。
(三)项目受理
广州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地 址:广州市府前路市政府大院5号楼407
联 系 人:曾国兵 严丽雁
联系电话:020-83124636、83124744
传 真:020-83124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