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年05月11日 园区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统计局

            广州市海珠区人事局

 

海统字〔2009〕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9〕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于2009年10月25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1.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2.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或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20年,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4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1年。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法

1. 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本人学历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区人事局核对后退回,并在复印件上签章)、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色同底相片3张(含贴报名表相片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填写《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见附件1,此表不得复印,可登陆广州统计教育培训网http://www.edu-gzstats.gov.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  下载,用标准的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条件进行审查后报主管部门盖章。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9年12月底止。

2. 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报考人员情况加具意见后,填写《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连同报考人员提交的上述材料和考务费一并到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5月26日止(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海珠区职改办工作点(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内,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

联系电话:34371347

四、收费标准及教材订购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两科共100元),各有关单位收取后一并交报名点。

2009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初级每套36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每套68元,包括考试大纲、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考生如需订购考试用书,各单位收取教材费后在报名的同时一并交报名点。

五、注意事项

为严肃考纪考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和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否则,即使参加考试且成绩通过者,亦不予发证。

六、查询网址

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生可登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页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附件:1. 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2. 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人员一览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广州市统计专业    级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贴相片

年    龄

 

民    族

 

出生年月

 

出生地点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工作类别

 

参加工作时间

 

统计工作年限

 

毕业时间、

学校、专业

 

现任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单位性质

 

现专业技术

资格名称

 

取得时间

 

工作单位名称

 

邮编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本人简历(从初中填起)

 

               

说明:1、第一面由本人用蓝色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

2、“单位性质”栏填全民、集体、合营、机关、事业、企业、其它。

3、“工作类别”栏填专职或兼职。

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由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属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加具意见。

5、本表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名、存档使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考试成绩

 

年    月    日

准考证号码

 

资格证书号码

 

 

 

 

 

 

盖  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统计  专业技术  考试  通知

海珠区统计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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