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一、入库申请条件
1.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1.2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2亿元;
1.3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1.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符合上述1.1-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可直接在系统中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2.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2.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2.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符合上述1.1-1.4项条件的企业,若不符合2中的条件,需要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3.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3.2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E.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C.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10分)
F.10%以下(0分)
3.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没有知识产权(0分)
二、入库申请时间
国家科技部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时间截止为10月20日。
广东省科技厅:2020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3-11月开展,每月公示一批,各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三、入库操作流程
1.注册登录:登录www.innofund.gov.cn,点击“企业评价入口”。首次注册的企业请先选择个人注册再重新登录绑定企业。
2.获取信息:点击“获取企业信息”,并将不完整的信息补充完整,并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
3.企业账户登录:企业信息获取成功,重新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4.评价办理:选择企业服务专题中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栏中的我要办理。
5.填写信息表:根据表格内容提示完成数据的填报。
6.确认并上传文件:自评合格(≥60分)下载打印《信息表》,签字加盖公章并上传。
7.评价审查:评价资料将在系统中直接推送给第三方评价工作机构审查。通过,系统提交至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不通过,系统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进行补正。
8.名单公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其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公示10天。
点击下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