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众志成城丨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园区防控的倡议书

2020年02月02日 园区新闻

各园区企业:

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情况,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特向各园区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1.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如确有需要,请视情况安排员工在家工作。

2..在复工前,请企业务必尽量做好物资储备(如医用口罩、洗手液、消毒液、体温计等)、员工信息统计等相关工作,并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

3.复工前后,请企业务必做好办公室通风和消毒工作。

4.根据《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要求,凡与2020年1月1日后自湖北省来穗人员有接触的(含已发现患者的车次、航班同行人),请企业主动将人员信息〔“人员姓名+2020年1月1日后是否居住或途经湖北省+返穗方式(含到达日期、出行方式、搭乘的班车车次、列车车次、飞机航班号)+两周内是否有与疑似/确诊患者接触+是否出现发热/咳嗽/喘憋/腹泻/胸闷/结膜炎+近期行程描述”〕上报至物业服务中心,并请确保相关人员居家隔离观察14天。凡抵穗前14天内到过湖北省的,在抵穗之日主动向本人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等居住场所报备健康状况,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暂无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居家健康观察14天,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请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安排到各区设置的集中场所进行健康观察。自1月30日起,全体市民和来穗人员应当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主动申报登记本人14天内离、返穗情况及健康状况,企业应当督促落实员工及其亲属做好申报登记。

5.请企业务必密切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如员工出现发热(37.3度及以上)、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应督促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将人员信息上报至物业服务中心。

6.所有进入大楼的人员须佩戴好口罩并在大堂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大楼。废弃口罩须妥善处理后投放于设置在A、B座大堂处的“废弃口罩垃圾投放点”。

7.请各企业和员工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园区和谐稳定。

疫情防控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谢各园区企业的理解与支持!

如有需要,可随时与园区物业服务中心或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

物业服务中心:020-84114528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赵先生,17688429962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

70%


Copyright©2015-2021 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粤ICP备17075193号-1  粤公网安备440105020006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