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28日 政策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24号)(详情见: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持续到2018年10月31日,每月30日前提交的评价信息,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在下个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系统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业务受理、形式审查单位为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评价工作机构日常服务窗口设在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2室,联系人及电话:邢晓婉、司昱涛、刘威,联系电话:83491558、83491565、83491781)。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联系人:吴微,联系电话:8312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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