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科火字〔2018〕24号)(详情见:关于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持续到2018年10月31日,每月30日前提交的评价信息,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在下个月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系统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业务受理、形式审查单位为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评价工作机构日常服务窗口设在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702室,联系人及电话:邢晓婉、司昱涛、刘威,联系电话:83491558、83491565、83491781)。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
(联系人:吴微,联系电话:83124076)